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完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提取、使用职业风险基金。 第三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前,以本年度评估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从管...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完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我部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
一、深刻领会,严格执行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学习《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尚未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二、采取措施,积极推进 (一)加强职业风险基金的专户核算。 资产评估机构提取、使用和分配职业风险基金时,应单独设...
第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财政部关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62号)的要求,将职业责任保险保险单影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的总计岗位风险性基金账户信息内容,陪同本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一并报所在城市的省部级行政机关、评定研究会报备。 具备证劵、期货交易有关业务流程评定资质...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9]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9]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完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我部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完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我部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财政部 二...
第十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62号)的规定,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随同年度会计报表等资料一并报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评估协会备案。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
第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62号)的规定,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随同年度会计报表等资料一并报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评估协会备案。
为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完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我部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