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代表贵州省人民政府(简称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独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简称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独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简称全级次企业)。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全级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企业通过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