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1999年2月14日起,暂停执行《协议》第九条,即“海关自1999年1月1日起,对进出口许可证与报关单上经营企业代码、名称不符情况不予放行”的规定。 二、海关对《通知》所附《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关于出口许可证“出口商”与报关单“经营单位”栏目不相一致的,海关对计算机系统内的进出口报关...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各外经贸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审批、发证、售付汇及其他有关手续。 00:10 全书内容(16)13 用手机听 1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8] 外经贸政发第7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打击和防范各种走私违规、骗汇、逃套汇和骗税行为,防止出卖或变相出卖进出口经营权和许可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贸企业(指各类经批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均同)以自己名义从事的进出口代理业务。 第三条 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的外贸企业,必须经对外贸易经...
为加强对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商品的宏观管理,加快外经贸管理电子化进程和进一步规模进出口代理业务,打击逃套汇及骗税行为,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共同签署了《关于试行进出口许可证联网核销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8〕...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各外经贸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审批、发证、售付汇及其他有关手续。 00:10 全书内容(16)13 用手机听 1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8] 外经贸政发第7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一、自1999年2月14日起,暂停执行《协议》第九条,即“海关自1999年1月1日起,对进出口许可证与报关单上经营企业代码、名称不符情况不予放行”的规定。 二、海关对《通知》所附《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关于出口许可证“出口商”与报关单“经营单位”栏目不相一致的,海关对计算机系统内的进出口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