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等8个相关规定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5.05.20 【文号】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施行日期】2005.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国家...
第四条 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以内的物品,其生产原料、工艺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般不要求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以外的物品,应当提供该原料的营养学作用、在人体内代谢过程和人体安全摄入量等科学文献资料以及依照新资源食品安全评价的有关要求出具的安全性毒理...
与审评规定(试行)》、《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应用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8个与保健食品申报与审批相关的...
第一条 为规范营养素补充剂的审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 第三条 营养素补充剂必须符合...
与审评规定(试行)》、《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应用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8个与保健食品申报与审批相关的...
第五,《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还对公开透明、技术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通告要求审评结果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公布,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加强技术评价和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 总之,《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等8个相关规定的出台,将有力推进营养素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等8个相关规定的通告(国食药监注[005]0号)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统一营养素补充剂等申报与审评行为,我局制定了《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真菌类保健食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统一营养素补充剂等申报与审评行为,我局制定了《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
1、.关于印发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等8个相关规定的通告 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统一营养素补充剂等申报与审评行为,我局制定了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核酸类保健食品...
第一条 为规范营养素补充剂的审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 第三条 营养素补充剂必须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