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审查合格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对相关技术文件予以确认、存档,并发出现场评审通知书;技术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申请单位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复审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办。九、技术审查合格的,由特种劳动防...
为了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2005年10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正式颁布《特种劳动防... 林达 - 《中国个体防护装备》 被引量: 0发表: 2005年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正式颁布 为了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保障...
六、申请单位应按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请书》(见附件3),并附相关材料,报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要求的,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