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页 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接上页]┃││疏浚工程│ 万立方米 │≥500│100~500│<100 │┃ ┠──┼─────────┼──────────┼───────┼────────────┼────────────┼───────────┼──...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
内容提示: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的通知 建市[2007]171 号 各省、 自治区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江苏、 山东省建管局,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总后基建营房部, 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 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 1.《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七月四日 附: 注册建造师 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 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 ...
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