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水利部 公布日期 2002.12.25 施行日期 2002.12.25 文号 水建管[2002]587号 主题类别 水利水电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建管[2002]587号)...
发文主题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水利工程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2页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接上页]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应当包括:招标项目概况,监理范围、内容和监理服务期,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工作及生活条件(包括交通、通讯、住宿等)和试验检测条件,对投标人和现场监理人员...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项目符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必须...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著录项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3年第16期|35-39|共5页 作者 作者单位 水利部; 原文格式 PDF ...
水建管[2002]587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
第4页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接上页] 第四十七条 开标人员应当在开标前检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或者授权代表人有关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应当在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 第四十八条 开标一般按照《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
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第3页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接上页] 第四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 第三十七条 项目监理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体现根据监理服务质量选择中标人的原则。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者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 项目监理招标不宜设置标底。 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