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7]3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我们制定了《新增地方 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23 日 1 ...
第一条 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机制,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制定...
第一条 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机制,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制定...
第一条 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机制,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制定...
第十五条 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在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内,根据相关领域融资需求、项目期限、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规模等因素,测算确定分地区分类专项债务额度,报国务院批准后在下达分地区专项债务新增限额时单独列示。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我们制定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
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机制,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35号).2017-04-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03-23 [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08...
第一条 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机制,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
第一条 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机制,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