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的范围及标准 (一)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随军家属。 2.补贴条件:2016年2月1日后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等经营实体(除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
2.补贴条件:补贴对象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下同)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 3.补贴标准与期限:每年2000元。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
关于印发《市区促进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办法》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6]25号 发文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杭人社发[2016]25号 发布时间2016-02-04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补助就业创业补贴 展开全部内容 ...
2.补贴条件:2016年2月1日后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等经营实体(除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下同),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占有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东,下同),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关于印发《市区促进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杭政函〔2015〕174号),我们研究制定了《市区促进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