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被多次转让但是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套牌机...
皖高法【2013】487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已经2013年12月16日本院审判委员会民事执行审判专业委员会第30次会议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