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 四川省经济...
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改革,加快推进工程技术领域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本条...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和《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摘要 各市(州)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经研究同意,现将《四川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作者 无 机构地区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出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期46-56,共11页 关键...
川市监发〔2020〕93 号 省市场监管局 省人社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试行)》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 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 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
日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为了便于广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级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申报评审管理部门更好地理解...
特此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 1月 1 3 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0 的通知川经信人事〔2020〕243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