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新“人才10条"〉的通知》(以下简称新“人才10条")文件精神,支持青年人才在昌创业就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南昌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兑现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统筹,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共同推进。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青年人才申报生活补贴须具备以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