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规划核实后的规划确认程序,加强与房产测绘、登记等工作的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确认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