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杂志范文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市、县(区)根据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年底专项资金结余较多的市、县(区),省财政厅将酌情减少该地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补助数额。三、各地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部门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申报、审核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财政、住房保...
申请人刘某与某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案件背景材料:2017年4月1日,申请人刘某通过挂号信向被申请人某省辖市财政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要求公开“中央财政对某区某庄改造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证明”的信息。4月2日被申请人收到该申请。被申请人查询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
对于不按规定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的地区,省财政厅在分配专项资金时,将扣减分配给该地区的专项资金数额。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106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财政厅...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和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资金,用于支持...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4〕14号 各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交通委、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