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所属处于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年限已经超过5年的,凡是能够提供证据表明该企业已经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的,两年内可以暂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待企业上市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变更。 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满5年轮换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等文件精神,帮助各中央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执行国资委关于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统一要求,现将《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等文件精神,帮助各中央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执行国资委关于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统一要求,现将《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通知》中关于连续5年审计年限是指连续承担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的年限,既包括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也包括参审会计师事务所。二、关于中央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时连续审计年限计算的问题 (一)新设合并或分立出来新成立的企业集团,由集团统一招标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年限从集团委托之日起开始...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等文件精神,帮助各中央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执行国资委关于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统一要求,现将《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等文件精神,帮助各中央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执行国资委关于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统一要求,现将《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印发给...
关于做好2022年度区属企业集团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2023-02-08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管运行局.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重组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受短期暂停承接新业务处理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2021-08-16 [8]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