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家级工业...
(六)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设计团队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业设计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不少于50%。 (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
第一条 为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发挥工业设计在打造战略性产业集群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家级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