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环境、保护公众健康,保持社会安定,现就加强放射性物质(含放射源)、污染物件、废物进口的环境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口核材料必须向进口港所在地及核材料用户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 二、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和密封源(包括仪器中配备的放射源)且其活度超过豁免水平的,必须向进口港所在地省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