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 【施行日期】2021.09.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格开展危险废物鉴别 (一)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鉴别的主体责任...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生态环境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有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活动,结合本市实际及《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细化补充《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 号)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格...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云南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开展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和利用豁免有...
发文字号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 发布时间2021-09-07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危险废物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0-09-01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鉴别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21〕419 号),现就加强全省危险废物鉴别活动有关 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的主体责任 鉴别委托方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全省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2年11月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全省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2年11月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