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座谈会 纪要》的通知 粤高法[2022]297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现将《关于办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受贿、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今后新受理的案件,请参照《纪要》执行;正在办理的案件,酌情...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为依法惩治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单位人员侵占受贿挪用资金等犯罪保护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简称单位的财产权益和正常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院根据刑法及其修正案和有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司法实践对办理单位人员职务侵占受贿挪用资金犯罪以下...
为依法惩治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单位人员)侵占、受贿、挪用资金等犯罪,保护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简称单位)的财产权益和正常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院根据刑法及其修正案和有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司法实践,对办理单位人员职务侵占、受贿、挪用资金犯罪(以下简称职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