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的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操作指引》组织开展。 2.申报评审一级及以下层级教师职称的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可委托学校按统一要求和标准组织实施,受委托学校名单由教育局统一发函确认。未纳入委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