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教育部以教研〔2014〕6号印发《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分重视发挥“三助一辅”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强化和落实培养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政策配套和条件保障4部分13条。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以下简称“三助一辅”)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3. 提升助教对研究生能力培养和知识掌握的有效作用。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有助于培养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的能力,增强研究生对相关知识的系统掌握和理解,是研究生在实践中培养的有效途径。要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和不同学科特点,结合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对研究生参加助教工作做出要求。要在承担作业批改...
7.关注学生的发展和需求:作为学生的辅导员,要关注学生的发展和需求,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提供适当的建议和帮助,帮助他们实现个人和学业目标。 总之,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需要提前准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时间管理能力、不断提...
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 来源:教育部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17-03-09字体:大中小 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doc 备案序号:津ICP备05003142号津教备:0087号学院地址:天津团泊洼 邮编:301607 联系电话:022-29000406 022-29000650/588...
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原则上应公平、开放、竞争和择优聘任,岗位职责、工作时间、申请要求、选聘标准、选聘程序、岗位津贴、考核方式等信息应统一公开发布,聘任、考评结果等应进行公示。以助困等为目的设置的岗位需要规定特别聘用条件的,应在发布信息时明确说明。鼓励对部分助研岗位实行跨学科、跨院系公开招聘,营造跨...
要根据本单位办学定位和学科特点,统⼀制订助研、助教、助管和研究⽣担任学⽣辅导员⼯作的基本要求,建⽴基本的管理制度,规定基本的津贴标准,指导和规范院(系)做好“三助⼀辅”⼯作。7. 保证“三助⼀辅”岗位提供能⼒与培养需求相适应。要将“三助⼀辅”岗位提供能⼒和管理⽔平作为反映本...
综合考虑岗位性质、设岗目的和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确定岗位津贴基本标准,加强对津贴发放的规范、监管。对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的合计工作时间,应按照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原则做出合理限定。 11. 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明确“三助一辅”管理工作服务培养、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教师的定位要求。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