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及《关于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关键期,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本具...
【文号】财建〔2020〕4号 【施行日期】2020.01.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能源,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财建〔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是对2020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的补贴资金有关事项补充说明。
事件: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下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明确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其中垃圾焚烧发电等生物质项目为82500小时(最长不超过15年)。
2020年1月2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俗称“三部委文件”(简称文件)。 财建[2020]4号文第八条(四)规定:“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按照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
根据《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财建〔2018〕250号),已纳入和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项目,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投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一并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所建接网工程,应由所在地...
财建〔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关键期,风电、光伏等...
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装机规模.做好2020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合理安排2020年中央新增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李明心...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2020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结算规则。为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稳定行业预期,现将补贴资金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