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购电力产品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购电力产品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直供电总分表单位电费分割单 2.非直供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表电费汇总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10号 为妥善解决并有效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经营场所出租方向供电公司代购电力产品取得进项抵扣凭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购电力产品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直供电总分表单位电费分割单 2.非直供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表电费汇总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发文时间:2018-6-15实施时间:2018-6-15法规类型:发票管理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福建发文内容:为妥善解决并有效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经营场所出租方向供电公司代购电力产品取得进项抵扣凭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代购电力产品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296 评论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