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001]500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伊犁州、各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为了更好地加强对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