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号公告和本公告就是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从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公平税负的角度,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凡生产加工符合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征税规定的产品(以下简称应税成品油),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应税成品油与其他...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2013-10-08 政策解读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知识共享 抱歉,暂无共享数据。 笔记列表我的 抱歉,暂无共享数据。 探索政策智慧 发现无限可能 友情链接: 智启科创平台 科创助手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重庆两江新区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