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1】6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发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09〕733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条修改为“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和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台账,及时、客观、...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09〕733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条修改为“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和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台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 ...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发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发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作出修订,2021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落实。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发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行为,优化公路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发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