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应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或省级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公布的具有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