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是政府采购中的三种不同方式,它们在操作流程、供应商确定方式、文件发放日期、澄清修改时限以及评审方法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一、操作流程与供应商确定方式 公开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是三种不同的采购方式,它们在操作过程、供应商选择、文件发放及评审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一、定义与特点 公开招标 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
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三者之间的区别 区别一:供应商榷定方式不同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以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除了发布公告外,还可由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作书面推荐,或者是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区别二:文件发放日期不同公开招标的要求...
竞争性谈判: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五)评标方法:公...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侧重点差异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在评审时,价格因素是主要考量。然而,在竞争性磋商中,评审则更侧重于“综合指标”。通过磋商,供应商能更清晰地理解采购需求,并在最终报价时采用综合打分制,这综合反映了供应商的各项能力。
在评审方法上,公开招标通常采用综合评标法或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则采用集中谈判与二轮报价的方式,由谈判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相较之下,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更为复杂。在明确采购需求后,所有供应商需进行最终...
公开招标: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这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竞争性谈判:在谈判文件发出后,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同样,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这段时间也规定为不得少于10日。澄清...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中常见的三种采购方式,它们在程序、适用条件和特点上有所区别: 1. 公开招标: - 是最常见和最正式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开招标信息。 - 适用于金额较大…
评审侧重差异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在评审时,价格因素通常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在竞争性磋商中,评审则更侧重于综合指标的考量。通过磋商,供应商能更清晰地理解采购需求,并在最终报价环节采用综合打分制,从而全面评估供应商的综合能力。操作流程图详解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邀请招标、询价以及竞争性磋商,这...
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则更为灵活,它们都是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然后通过若干轮谈判或磋商,确定最终的技术要求和报价等条件,形成成交供应商。 评审标准:公开招标的评审标准通常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主要依据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和技术方案进行评审。竞争性谈判则更注重价格因素,以价格为主导进行谈判。竞争性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