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近日,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关于新公司法第54条关于公司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研讨会,主讲嘉宾黄笑宇律师围绕该条规定、背景、溯及力、实现途径、入库原则等作了分享,公司委各律师和实习律师对本次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新公司法第54条的规定及背景 新公司法第五十四
新《公司法》第54条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则设计蕴含了企业维持和塑造注册资本严肃性的取向,以“入库规则”阻挡债权实现则大有重新回到《九民纪要》的趋势,不仅影响了新公司法的价值落实,也会挫伤债权人的积极性,徒增债权人的诉讼成本。因此,对新《公司法》第54条的解释应当采用“直接清偿说”。文字编辑:王常阳...
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第54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根据该条规定,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但问题是股东要将出资款先支付给公司,还是可以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一、法律条文...
【法条原文】第五十四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法条关联】《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九民会议纪要) 6.【…
新《公司法》第54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可见,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适用条件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可能是客观上的不能,如缺乏或丧失清偿能力等,也可能是主观不能,如恶意逃废债务等,实践中应当如何把握...
还有人认为,可通过民法典第535条与新公司法第54条的联动适用实现不入库:当公司停止支付,若公司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股东主张“要求提前缴纳出资”的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公司“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的债权,从而实现不入库;但若此时公司与债权人同时起诉主张加速到期,则公司并未...
幕后的大boss,是新《公司法》第54条加速到期,它与债务直接挂钩,这是如今公司和股东最担心的。自公司法第54条修订生效以来,短短半年内,裁判文书网已显示近800起相关案例,反映出此类纠纷的高发态势。但是,我们在研究了这些案例后,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新《公司法》54条相关的案子,判得乱七八糟。有没有...
1、《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