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制度,现就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者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消防救援机构要通过政务服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附件1),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范围、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告知承诺管理的流程包含申请、受理及许可、现场...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2、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
第六条 消防救援机构检查人员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技术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检查时,逐项记录情况,有一项以上(含本数)重要事项的,判定为消防安全不合格,其他情形判定为消防安全合格。对判定为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场所,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制作送达《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制度,现就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者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者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申请人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进行在线办理。 一、许可范围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一、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方式工作流程。 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方式工作要求一、申请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文本,...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办理机构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四、受理范围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
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者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两种方式”办理。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指导意见(暂行)》(冀消函﹝2019﹞356号)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