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工厅审字(1990)58号 1990年11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计划单列市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为了适应工会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和监督,把...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发扬财务民主,密切工会组织同会员群众的联系,为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服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发扬财务民主,密切工会组织同会员群众的联系,为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服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基层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