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营单位在光明区从事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2.众创空间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能提供不低于20个创业工位,并能开展创业辅导、投资路演等多元化线上线下活动; 3.众创空间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自申报之日起5年内不得变更用途;场地属租赁物业的,自申报之日起有效租赁合同...
其他特色孵化器:参照上述比例执行。 四、区级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运营单位应为光明区内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众创空间建筑面积至少500平方米,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并能定期开展多元化的线上线下活动。 物业用途需保持稳定,自有物业在5年内不得改变用途,租赁物业的合同期应超过5年,期间...
1.运营单位在光明区从事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2.众创空间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能提供不低于20个创业工位,并能开展创业辅导、投资路演等多元化线上线下活动; 3.众创空间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自申报之日起5年内不得变更用途;场地属租赁物业的,自申报之日起有效租赁合同...
其他特色孵化器:参照上述比例执行。 四、区级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运营单位:应为光明区内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建筑面积与工位:众创空间建筑面积至少500平方米,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 物业用途:与综合孵化器相同,自有物业在5年内不得改变用途,租赁物业的合同期应超过5年,期间不得变更...
深圳市光明区众创空间及孵化器认定申报条件 一、区级综合孵化器认定条件 运营单位需为光明区内的独立法人,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孵化器建筑面积至少3000平方米,其中用于在孵企业的使用面积不低于75%。物业用途需稳定,自有物业5年内不得变更用途,租赁物业合同期应超过5年,期间不得变更用途。在孵...
“深i企”每日一策推荐2023.10.18/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正开展光明区2023年众创空间认定项目申报工作。在光明区从事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运营单位,可申请众创空间认定,光明区...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深光科规〔2022〕3号)规定,现将2023年光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拟认定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为推动光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支持光明区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局拟定了《光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提高政策编制质量,现就《光明区...
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众创空间考核资助项目),受理部门由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组织。适用行业有:现代农业、矿产开发、食品工程、轻工纺织、家具家装、包装印刷、文化娱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机械机电、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相关企业适用申报。
深圳市光明区众创空间及孵化器申报标准 一、区级综合孵化器申报标准 运营单位:必须是光明区内的独立法人,需展现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和高效的孵化服务机制。 建筑面积:孵化器建筑面积须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确保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占比至少75%。 物业稳定性:自有物业5年内不得改变用途,租赁物业合同期应超过5年,并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