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芮某浩与崔某峰的民间借贷关系中,持卡人芮某浩通过使用POS机刷卡的方式向崔某峰出借的是银行信贷资金,而非其自有资金,芮某浩的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情形,亦构成《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答:《民间借贷规定》第13条第1款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2、将银行贷款资金转借给他人,并签订借条,但其很快就将全部款项向银行偿还完毕,借条是否有效?答:根据实践经验,对于出借资金来源,法院实际审查的是出借时的来源,只要是把从银行贷款而来的资金进行出借的,即使几天后出借人自...
套取金融信贷资金用于民间借贷 孟州法院:合同无效 法治日报-法制与新闻网讯(张玮智 韩冬霞)近日,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张某向谢某借款,谢某在支付宝“借呗”里面借款20000元,转给张某,约定10日归还,利息1000元,支付宝“借呗”产生的利息另行计算,张某向谢某出具了借条,被告薛某承诺如果张某不还钱由其向...
2011年以来,在社会资金整体偏紧的情况下,民间借贷“量价”有所走高,“危机”日渐显现,“转嫁”风险及日俱增,作为银行,如何有效识别信贷客户是否参及民间借贷,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乃为当务之急。 一、民间借贷产生的危害 对于企业而言,在正规金融渠道难以满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迫于...
因此,为了更准确地打击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保护金融秩序和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司法解释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二、修改内容对比 原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中,明确禁止“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的行为。 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一项大幅修改了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表述,将“信贷资金”改为“贷款”,同时删除转贷前的“...
最高检:信用卡持卡人以透支的信贷资金出借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法,不受民法典保护。 - 胡進銘前军人警察于20241015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14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上热门 最高检:信用卡持卡人以透支的信贷资金出借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不受《民法典》保护 - 白清龙律师于20241014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8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已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之间设立严格的“防火墙”,严防风险向银行业体系转移。加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执行力度,杜绝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坚决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行为,严防民间融资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同时,探索按照市场规律疏导规范民间...
所谓的高利转贷是指从银行套取贷款出来再转贷给他人获取利息差的行为。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的民间借贷行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秩序,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应当认定此类民间借贷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