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1部分:总则》是2020年11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编制进程 2020年4月28日,《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1部分:总则》发布。2020年11月1日,《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1部分:总则》实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电...
ICS 35.020L 70中 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家标标准GB/T 38664.2—2020信息技术 大数据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2 2 部分:基本要求Information technology-Big data—Government data opening and sharing—Part 2:Basic requirement2020-04-28 发布 2020-11-01 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 ...
内容提示: JCS 35.020 CCS L 7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8664.4 — 2022 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 4 部分:共享评价Information technology-Big data 一 Government data opening and sharing 一Part 4 : Evaluation for sharing 2022-10-12 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05-...
本文是《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系列的第4 部分,将介绍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共享评价。政务数据的开放 共享不仅仅是政府主动将数据开放给公众,还需要对共享的效 果进行评价,以确保数据共享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本文将从 多个方面探讨政务数据的共享评价。
《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1部分:总则》是2020年11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编制进程 2020年4月28日,《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1部分:总则》发布。2020年11月1日,《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1部分:总则》实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电...
《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2部分:基本要求》是2020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编制进程 2020年4月28日,《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2部分:基本要求》发布。2020年11月1日,《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2部分:基本要求》实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信息中心 、中国电子技术...
该标准描述了大数据技术的基本组成、功能及相互关系,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中的大数据技术应用提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提供法律依据。《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该纲要提出了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2020-04-28发布2020-11-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Ⅲ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1 25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系统参考架构 2 36.1网络设施要求 36.2数据资源要求 36.3平台设施要求 36.4安全保障要求 36.5管理评价要求 3GB/T38664《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预计分为四个部分: 第3部分:开放程度评价...
本文件是GB/T38664《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第4部分.GB/T38664已经 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总则; 一一第2部分z基本要求; 一一第3部分:开放程度评价; 一一第4部分:共享评价.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静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