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司资不抵债或转让业务,可变更保险合同 近日,媒体报道称,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中拟新增提出“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这意味着,一旦保险...
近日,媒体报道称,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中拟新增提出“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这意味着,一旦保险公司濒临破产,保险客户也有可能会参与损失吸收,形式表现为合理变更保险合同。业内人士分析称,这对后期的风险化解和其他...
1.《保险法》草案拟新增规定,保险公司资不抵债或转让业务时,经国务院批准,可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 2.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若无法达成转让协议,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3.保险保障基金为保单持有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兜底,但在极端情况下,保险...
近日,媒体报道称,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中拟新增提出“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这意味着,一旦保险公司濒临破产,保险客户也有可能会参与损失吸收,形式表现为合理变更保险合同。业内人士分析称,这对后期的风险化解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