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进口商品除外)、营养成分表、注册号、食用方法、适宜人群信息和食品属性(如乳基或豆基产品以及产品状态);还应标明“对于0-6月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应标明“须配合添加...
《食品安全法》第74条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法》第75条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危害。第78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
(1)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每日营养所需要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有各类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且搭配均衡。 (2)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每日营养...
第七十四条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第七十五条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
(二)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同时应当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配方设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配方设计,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特定疾病类型目标人群的营养特殊需求,确保可以起到为特定目标人群提供适宜的营养支持和改善其生活质量的作用。 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包含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素,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及各种维生素、矿...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载体上明示或者暗示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营养提供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为目标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支持。全营养配方食品单独食用时即可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特定全营养配方...
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药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普通食品指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
“特殊食品是针对特殊人群或者特殊场景下使用的食品,一般来说,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就在于法律定位和管理上的特殊,需要注册和审批。”中国营养学会特殊食品营养与安全首席专家韩军花在1月26日中国营养学会的“新春好‘食’光科学公开课”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