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第九条经营项目须经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行取得批准文件并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按照批准文件记载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直接办理登记。 第十条申请人申报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市场主体名称; (二)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地址...
第五条 市场主体在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 诚实守信,不得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 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可以登记多个经营 场所。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主要经营场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 登记机关管辖的,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
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应就4类举报情形依法依规处理:1.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3.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4.其他依法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同时,也规定了住建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市场主体住所、生产经营场所登记 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三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文件 样例 申请人采取住所承诺申报办理住所登记。市场主体应该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固定场所作为住所,并对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除填写申请书相应内容外,应提交产权人签字(产权单位加盖公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且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用途应为...
《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12月26日印发的办法。印发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政发〔2022〕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
申请人将住宅作为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登记的,还应提交申请人相关承诺证明。 第八条 市场主体在住所(主要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履行承诺义务,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不符合审批或评估要求的,市场主体应当申请变更住所(主要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