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建筑用工企业应严格规范用工管理,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 。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建筑用工企业应严格规范用工管理,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实施“...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建筑用工企业应严格规范用工管理,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建筑用工企业应严格规范用工管理,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