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建市〔2021〕11号 【施行日期】2021.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
发文字号建市〔2021〕11号 发布时间2021-01-27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暂无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
(建市〔202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https://erp.nanjingjiankai.com/index.php/s/mPrXbCTCigtc8Tx (建市〔2020〕9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2021-03-03 [5]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2013-06-24 [6]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建字〔2023〕30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
,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原《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
建市〔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原《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文号】建市〔2021〕11号 【施行日期】2021.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原《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