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建市[2016]9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
201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为落实该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于2016年5月20日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该意见全文共二十条,对工程总...
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吉林、福建、湖南、广西、四川、上海、重庆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开展工程总承包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为出台《若干意见》奠定了基础。2015年、2016年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分别专门提出了推进工程...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城市建设要推广工程总承包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5月20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提出了推动工程总承包的二十条具体... 韩如波; - 创新之路——全国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筑龙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