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会[2001]61号 【施行日期】2001.11.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会〔2001〕6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财会[2001]61号 2001-1-1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会计核算,提高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事务所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实现原事务所财务...
财会[2001]6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会计核算,提高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事务所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实现原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向...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工作中加强对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财会[2001]61号文件于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
【发文字号】 财会[2001]61号 【颁布时间】 2001-11-29 【实施时间】 2001-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8409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接上页] (三)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下同),以及尚可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