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引导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单位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指南顺利实施。同时,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周宁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