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范的行为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存续分立原则上不属于产权转让或资产转让行为,具体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关于32号令与120号文规定不一致如何适用? 问题:关于32号令22条“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一般意义上国有企业退出所投资企业,即为将所持投资企业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可以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相关规定操作。 公司减资、解散属于被投资企业全体股东决策的事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答复:32号文不适用于有限合伙企业。转让行为应依据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7.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存续分立是否适用32号文 问题: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存续分立是否属于产权转让或资产转让行为?分立企业是否需要支付对价?分立企业能否以自身股权作为对价支付?答复:存续分立原则上不属于产权转让或资产转让行为,...
国资委网站曾对此问题进行过回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适用范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国有企业转让有限合伙企业份额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据此回复,合伙企业制形式的私募基金中,国有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适用32号令的规定。因此无需依照32号令有...
财政部令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2016年6月24日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第四十六条中提出的“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情况中,1.若是企业的债权人为非金融企业国有企业是否可以债转股?2.民营企业股东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债权是否可以可以债转股?3.国有控股公司中的国有企业股东是否可以为民营企业股东代持股?.2024-05-24 [2]...
回复意见: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第四十六条中的“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制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不包括有限合伙企业。(2023-07-25)
今天和大家交流的主题是如何贯彻和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具体分作三个部分。 1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情况 1.1国企改革的历史阶段 从历史角度看,自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改革开放到十四届三中全会,国家通过放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