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和民兵共同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民武装力量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还包括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队。人民解放军是中国武装力量的主体。人民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两部分组...
《国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在新时代的使命任务是为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为维护国家海外利益,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提供战略支撑。现役部队是国家的...
人民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两部分组成。成员有陆军部队、海军部队、空军部队、第二炮兵部队、军事院校、国防科技研究机构六部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国武装力量中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的武装组织。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