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民事主体享有通过网络发表言论的权利,但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边界。经营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名誉权,但应当尊重消费者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合理评价的权利;消费者在描述自身购物体验和发布评价的过程中,亦应当基于客观实际,不得捏造事实、恶意诋毁。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此份裁定对权利之间的...
上述言论属购房者对购房体验和感受的主观描述,出于维权目的而发布的可能性较大,不同于故意捏造事实、恶意诽谤,某房地产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对此应当予以必要的容忍,最后法院依法驳回了该公司申请的人格权侵害禁令。 在此提醒市民朋友: 1.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人格权侵害禁令首案:自由与法治,边界在哪里? 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此份裁定对权利之间的平衡进行了考量,体现了自由与法治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的生动体现。
《人格权侵害禁令首案:自由与法治,边界在哪里?》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诉讼期间,该公司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李某停止发布涉该公司文章。O网页链接 û收藏 转发 评论 ñ1 评论 o p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按热度 按时间 正在加载,请稍候......
消费者在描述自身购物体验和发布评价的过程中,亦应当基于客观实际,不得捏造事实、恶意诋毁。 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此份裁定对权利之间的平衡进行了考量,体现了自由与法治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的生动体现。 ▼ 原标题:《人格权侵害禁令首案:自由与法治,边界在哪里?》
2021年1月4日,某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请求法院禁止李某在自媒体平台发布侵害该公司名誉权的文章、言论。1月8日,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 法院经审查认为,因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广、影响范围大,网络不实言论或信息容易对法人商业信用、...
人格权侵害禁令首案:自由与法治,边界在哪里?案情回顾 因不满房屋质量,业主李某在个人公众号上发表多篇文章,表达自己对某房地产公司的意见看法,后该房地产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诉讼期间,该公司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李某停止发布涉该公司文章。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经过听证,依法驳回了该公司申请。李某系某房...
人格权侵害禁令首案:自由与法治,边界在哪里?因不满房屋质量,业主李某在个人公众号上发表多篇文章,表达自己对某房地产公司的意见和看法,后该房地产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诉讼期间,该公司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李某停止发布涉该公司文章。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经过听证,依法驳回了该公司申请。李某系某房地产...
2021年1月4日,某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请求法院禁止李某在自媒体平台发布侵害该公司名誉权的文章、言论。1月8日,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 法院经审查认为,因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广、影响范围大,网络不实言论或信息容易对法人商业信用、股价、产品或服务声誉、营业活动等带来不利影响,导致公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