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音省――编者注),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该段文字的基本
《尚书》载“敬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这段记载体现了西周时期的什么
③自作不典,式尔:典,法。不典,即为不合法之事。式尔,故意常犯罪。 ④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有,虽。罪小,即小罪。 ⑤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非终,与上文“惟终”意思相反。灾,哉 ⑥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适尔,偶然犯罪。道,当为“迪”用。极,责罚。辜,罪。时,通“是”,代词,这,...
《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时乃不可杀。” 请据此分析说明西周的刑法原则。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刷题练习的工具.一键将
《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时乃不可杀。” 请据此分析说明西周的刑法原则。 正确答案:这是西周有关刑法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原则的材料。它的含义是虽犯小罪但因是故意惯犯不可不杀;反之罪虽大但是偶犯又出于过失就不可处...
“眚”指过失犯罪,“非眚”指故意犯罪;“惟终”指惯犯,"非终"指偶犯.整句话的意思是:凡属故意犯罪或者惯犯,即使罪行较轻,也要从严惩处,彻底根绝;凡属过失犯罪或偶犯,即使罪行较重,也可从轻宽宥给予减刑.是西周三宥之法的体现,把犯罪的主观动机和客观危害结合起来,作为定罪量刑的裁量依据,对不同情节的犯罪行为...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中的“终”应当作何解释( ) A. 故意 B. 惯犯 C. 非故意 D. 非惯犯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 反馈 收藏
《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非眚是指( )。
《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中的“终”应当作何解释( )A.故意B.惯犯C.非故意D.非惯犯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刷题练习的工具.一键将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