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国人部发【2006】6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 黑龙江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 (共 10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中“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是指所在单位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这些人员从受单位派...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中“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是指所在单位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这些人员从受单位派...
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 (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163 黑龙江吧 大庆小伍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国人部发【2006】6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 黑龙江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 (共 104 个县、市、区) 一类区( 32 个) 哈尔滨...
于印发《测绘系统测绘队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11-24 [7]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转发《农业部所属水产事业单位船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7-05-14 [8]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转发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
这种差距是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随着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地区之间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缓解。 四、如何理解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1.艰苦边远地区的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 61号)规定,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2.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及护龄津贴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对在麻风病院及长年在农村、野外或疫区一线专职从事血吸虫、鼠疫防治等特...
1.艰苦边远地区的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 61号)规定,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2.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及护龄津贴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对在麻风病院及长年在农村、野外或疫区一线专职从事血吸虫、鼠疫防治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