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等应根据所属在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及当前干部队伍情况,制定本系统在京事业、企业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年度计划(计划表式样附后略),并在上一年十二月底前报人事部审批,逾期不予办理。 2.国务院各部委、各真情机构及所属在京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公司,从高等...
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京事业、企业单位接收应届中专以上毕业生问题的通知 (人调发〔1989〕9号)为了加强干部队伍的计划管理,保证用人单位选择所需人才,并适当控制北京市人口机械增长的速度,避免过量人才集聚在京,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从一九九0年起,对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等所属在京、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