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XX〕61号) 篇一: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国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61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国人部发【2006】6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 黑龙江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 (共 10
离退休人员单位所在县 ( 市、区 ) 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如果单位所在县(市、区)类别发生变化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重新计算离退休费。 (四)工作人员调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或...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61号 发文时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