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安徽省滁州市书记对此回复,经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中明确:“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
答:一孩产假158天,二孩、三孩产假188天。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升、调薪和工龄计算。 2.《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能否与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的产假叠加...
1月11日,安徽省滁州市书记对此回复,经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中明确:“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